重要公告 (Announcement)

Friday, October 30, 2020

黄兆龍教授材料薪傳奬學金申請辦法

 http://www.ct.ntust.edu.tw/ct/app/webroot/files/files/109_1/mikehwang.odt

兆龍教授材料薪傳學金申請辦法

中華民國109331日設立 

一、       兆龍教授為鼓勵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(以下簡稱「本系」)學生學習材料専業,特設立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兆龍教授材料薪傳學金申請辦法」,訂定相關獎助辦法。

 

二、 受理申請對象:

1. 本系大學部學生或畢業生。

2. 外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且進入本系碩士班材料組就讀者。

 

三、 獎助名額及金額:

1.本系大學部學生,修習材料組課程成績優越且經「學碩士學位五年」或「碩士班甄試」擇優進入本系碩士班材料組就讀者,每名獎助學金壹萬伍仟元整,每學年共兩名。

2.外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,具就讀該校或他校「學碩士學位五年」或「碩士班甄試」擇優資格,經本校研究所「碩士班甄試」或「碩士班招生考試」錄取且進入本系碩士班材料組就讀者,每名獎助學金壹萬元整,每學年共三名。

3.每學年總獎助金額以不超過陸萬元為原則。

4.曾獲本獎學金者,不得再次申請。

 

四、 申請者基本條件:

1.本系大學部學生修習工程材料混凝土相關課程(含研究所課程)成績平均達A以上。

2.外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且具就讀該校或他校「學碩士學位五年」或「碩士班甄試」擇優錄取資格。

 

五、 本系大學部學生由「工程材料」或「混凝土相關課程」(含研究所課程)課程教師推薦。

 

六、 申請應備文件:

1.  獎助學金申請書

2.  成績單正本

3. 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加蓋註冊章)。

4.  以第四條第2款申請者,另須檢附具他校「學碩士學位五年」或「碩士班甄試」擇優資格證明

 

七、 申請者將經由本系「兆龍教授材料薪傳學金申請辦法」審查委員會書面審核,通過者委由學務處「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」全權辦理相關公告及發放作業。

 

八、 本獎助學金申請及截止收件日期由本系訂定及公告,本校學務處核撥獎學金

 

九、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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