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告 (Announcement)

Wednesday, November 4, 2026

[測試] RC設計_既有結構評估

RC Design Tools · Strength Evaluation · AEML, NTUST既有結構物強度評估

所有計算在您的瀏覽器內完成,資料不會上傳
目前依據: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(內政部 112 年 8 月 10 日修正發布,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)目前依據:ACI CODE-318-25 Building Code for Structural Concrete(公制)
免責聲明:本工具之各項計算未經專業技師檢核或驗證,使用者須自行依現況與需求判斷、驗算,並自負設計責任。

評估資料

評估方法
材料(實測)
構材(矩形梁斷面)
試驗載重(面載重)
量測結果

檢核結果

計算摘要

1. 適用範圍(27.1、27.2)

依第二十七章「既有結構物強度評估」,以分析法或載重試驗評估既有結構。若強度不足之原因明確且可量測構材尺寸與材料性質,得採分析法(27.2.2);否則應進行載重試驗(27.2.3)。不符合時,經主管單位核可得降低使用載重等級(27.2.5)。

2. 分析法(27.3)

  • 現地確認臨界斷面尺寸、鋼筋位置與尺寸(27.3.1.1、27.3.1.2);fc′ 依原施工試體或鑽心試驗推估(27.3.1.3),鑽心依 CNS 1238ASTM C42 取樣試驗(27.3.1.4);鋼筋性質得依代表性試樣拉伸試驗(27.3.1.5)。
  • 鑽心試體結構適當性準則(26.12.6.1(e)):三個鑽心平均 ≥ 0.85fc′,且無單一值 < 0.75fc′。本工具據此判定,評估用 fc′ 由使用者決定(預設原設計值),並列出平均、最小值與變異係數供判斷。
  • 依 27.3.1 確認尺寸與材料後,φ 得提高,但不超過表 27.3.2.1:拉力控制 1.0;壓力控制(螺箍)0.9、其他 0.8;剪力與扭力 0.8;承壓 0.8。過渡區以 εt 線性內插(0.8~1.0)。本工具以矩形梁斷面示範撓曲(應力塊、應變相容)與剪力(22.5)之評估,並同時列出一般設計之 φMn 對照。

3. 載重試驗(27.4、27.5)

  • 受測部分齡期 ≥ 56 天(27.4.4)。
  • 總試驗載重(含已就位之靜載重)Tt 取下列最大值(27.4.6.2):(a) 1.0Dw + 1.1Ds + 1.6L + 0.5(Lr 或 S 或 R);(b) 1.0Dw + 1.1Ds + 1.0L + 1.6(Lr 或 S 或 R);(c) 1.3(Dw + Ds)。除停車設施、人群聚集場所或 L > 500 kgf/m²4.8 kN/m² 外,(b) 式 L 係數得降為 0.5(27.4.6.4)。
  • 試驗載重至少分四次約略等量施加,最後一次加載後持載至少 24 小時(27.5.1);於加載前一小時內、各增量後、持載 24 小時後及卸載 24 小時後量測反應(27.5.2)。
  • 允收(27.5.3):無剝落或壓碎、無即將剪力破壞之裂縫、錨定與搭接區無沿鋼筋裂縫;殘餘撓度 Δr ≤ Δ1/4,若 Δ1 ≤ max(1.3 mm, ℓt/2000) 得免除;不符時得於卸載 72 小時後再試,第二次 Δr ≤ Δ2/5。
  • 往復載重試驗(27.6)依 相關試驗規定ACI CODE-437.2,本工具未列入。

4. 限制

分析法僅示範單一矩形梁斷面;柱、牆與版之評估可將實測材料與提高後之 φ 帶入其他工具。鑽心強度之統計換算(如 ACI 562 等值規定強度)非本規範條文,未列入。

規範與方法: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(112年版)ACI CODE-318-25 強度設計法。尺寸 cm、跨度 m。輸入值暫存於本機瀏覽器(localStorage),可用「儲存專案」匯出。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設計者應自行確認並負設計責任。
© AEML, NTUST · RC Design Tools · 原始版本由 AEML, NTUST 發布,修改或移除本標示即無法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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